2021年11月,经幼儿园的推荐,给我家孩子报名参加常德广播电视台快乐童星栏目组举办的快乐童星海选比赛,通过海选后继而与常德广播电视台TV小记者-快乐童星栏目组签订一份快乐童星成长课程协议,并支付给官方TV小记者账户4980元学费(现在查出此账户是负责人私人账户),包含36次课程(上课地点,常德广播电视台,含30节专业课程,口头承诺由常德广播电视台出镜主持人授课,6次课程排练常德广播电视台少儿春晚节目,登台演出)。自去年12月4日开始上课至今共7次课程,课程是在朗艺传媒教育培训学校上课,并不是由专业主持人授课,请的只是代课老师,其中5次课程用于春晚节目排练,最终春晚节目取消。现在我以上课地点不符,上课内容不符,上课老师不符……等原因,向常德广播电视台TV小记者栏目组提出退课退款诉求,可对方始终拒绝退款。如今此情况不仅仅是我个人遇到,而是很多其他学校的家长也遇到了,我们试图找过武陵区教育局,教育局回复该栏目组并非培训机构,也并未备案,是一个不存在的,不在其监管范围内。现在我们家长很无奈,希望上级领导能够帮忙解决此事。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47269334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47269345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47269372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47269388 |
|
1楼#
发布于:2022-03-15 21:11
帖内置顶 – – 2022-03-16 08:47
网友"想要飞翔的鱼"您好,我台已收到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
|
2楼#
发布于:2022-03-15 08:19
我也是在常德电视台,开始还搞什么海选,孩子还精心准备了表演节目。欺骗孩子的童心,骗家长的血汗钱。电视台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
6楼#
发布于:2022-03-15 11:38
不良培训机构通过去各个幼儿园发常德广播电视台公函,与园长对接,老师直接宣传,推荐家长带幼儿到电视台内参与评选节目的方式骗取家长信任,签下培训合同,但合同内容与实际上课区别巨大,家长要求退费却遭遇培训机构套路深,找各种借口拒不退费。受害家长多,累计受骗金额大,已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真正为民做主,切实保护家长的合法权益,不让家长们吃“哑巴亏”,也为民除害,还市场一片清明
|
|
9楼#
发布于:2022-03-15 12:46
这个章好假,也不是电视台的章。人家给你说一个节目组一个章你信?
|
|
10楼#
发布于:2022-03-15 14:43
|
|
12楼#
发布于:2022-03-15 16:41
讲句大实话,这个公文格式都不对,排版也是奇葩,看一眼就知道是假的,都不用看公章。这种情况估计找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文化管理部门更有效,广电是有点冤。
|
|
13楼#
发布于:2022-03-15 17:29
|
|
14楼#
发布于:2022-03-15 17:32
pc1383838438:这个章好假,也不是电视台的章。人家给你说一个节目组一个章你信?回到原帖他们就拿着这个文件这个公章,在常德市多个幼儿园,多个小学进行宣传,正是因为电视台,学校都信了,我有什么理由不信呢 |
|
16楼#
发布于:2022-03-15 17:33
|
|
18楼#
发布于:2022-03-15 17:36
|
|
24楼#
发布于:2022-03-16 09:01
楼主,报警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
|
25楼#
发布于:2022-03-16 09:03
|
|
26楼#
发布于:2022-03-16 11:59
xiaobin4333:楼主,报警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我报了警,可人家说除非我把这个伪造的公章找出来,光有这个文件,没用…… |
|
27楼#
发布于:2022-03-16 12:47
|
|
28楼#
发布于:2022-03-16 12:48
|
|
29楼#
发布于:2022-03-16 14:28
|
|
上一页
下一页